受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田径分会、艺术体操分会和广东华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单位委托,华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现公开征集系列VI(视觉识别)设计方案,欢迎国内相关单位、机构和个人积极参与。
一、广东省学体联田径分会和艺术体操分会VI设计征集
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是依法成立的由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及在校体育、艺术工作者以及热心学生体育和艺术事业的社会人士和团体自愿结成的全省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一)征集具体内容(共2件)
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田径分会标识和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艺术体操分会标识。
(二)具体要求
(1)田径分会标识设计应充分体现田径运动主题,包含“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田径分会”字样,并充分考虑田项与径项中的速度与力量特征,具有鲜明的项目特点和象征意义。
(2)艺术体操分会标识设计应充分体现艺术体操运动主题,包含“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艺术体操分会”字样,并充分考虑到该运动项目的优美感与技巧性特征,具有鲜明的项目特点和象征意义。
二、广东华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VI设计征集
广东华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俱乐部依托华南理工大学,致力于组织青少年开展各种体育活动,承接比赛,培养青少年运动兴趣,增强青少年体质,为国家培养优秀运动员提供后备人才。
(一)具体内容(共2件)
广东华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标识、吉祥物。
(二)具体要求
1.标识应含“广东华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字样,具有华南理工大学的特征,并体现出体育的运动感。
2.标识的创作应迎合青少年审美,构图动感简洁、配色鲜艳明亮。
3.吉祥物的设计以家长与青少年儿童的喜爱为宗旨,形象可爱、阳光、健康。
三、创作设计的总体要求
(一)形式要求
1.标识采用平面设计(不超过4色),创意独特,图案简明,寓意贴切,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
2.所设计的标识和吉祥物适合在多种载体、场景和环境中使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二)内涵要求
1.应征作品要充分体现 “更快、更高、更强、更团结”的奥林匹克精神及“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积极向上特色。
2.应征作品能充分体现“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育人宗旨,彰显体育活力和青春风采。
3.应征作品要体现广东特色、岭南独特文化魅力和精神风貌,实现思想性、艺术性、欣赏性、时代性、传播性的完美统一。
四、征集范围
国内社会各界凡关心支持学校体育事业、热爱体育运动的单位、机构和个人,均可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加征集活动。
五、应征资料与提交方式
可选择任一项或多项参与本次征集活动,并按如下要求提交方案:
(一)应征资料
1.《著作权确认书》(附件1)PDF或图片文件;
2.单位或个人作品登记表(附件2、3)PDF或图片文件;
应征者以单位名义提交作品的,需提交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PDF或图片文件;应征者为个人的,需同时提交:(1)个人有效身份证PDF或图片文件。
3.作品的矢量图文件、JPEG图片文件(约300dpi)、创意说明各1份。
(二)提交方式
1.请于2023年2月19日17:00前发送至吴老师邮箱PE_SCUT@163.com
2.邮件命名方式:单位名称/个人姓名+设计方案名称(例:张三 田径分会标识与标语设计方案)
六、创作声明
(一)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二)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投稿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三)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它相关作品。
(四)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或其它专有权利,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由应征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等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
(六)应征者向华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提交作品的行为,视为同意接受本征集公告的全部内容。
七、评选方式
(一)评选流程
华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并公布评选结果。
(二)应征作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
1.提交的作品不符合设计主题、设计内容、创作和格式要求。
2.图案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3.作品呈现方式上有可辨认的设计人(单位)文字或符号。
4.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组鉴定属于抄袭。
5.逾期送达。
八、奖励办法
(一)中选奖励
所征集的每件作品均设置中选作品1名。经评审确定为中选作品的,其创作单位或个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及证书1份。如征集作品经评审未达到相关要求,奖项可空缺。
(二)参选费用
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其它
单位获奖的领奖时须提供奖励金额的正式发票,个人获奖的实际奖励金额为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
九、应征作品的权属
(一)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文件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二)应征者提交的作品,视为接受华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委托创作的作品,应保证作品的原创性,无著作权争议。作品中选、获奖后,其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修改权、发表权、复制权、展览权、信息网络转播权、汇编权等署名权以外的所有权利)归华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和相关委托单位所有。
(三)华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和相关委托单位对著作权已归其所有的中选、获奖作品有权行使著作权的所有权利。作者对中选、获奖作品除了享有署名权外,不再拥有其他一切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权使用、发表或发布、修改等,也无权再授予其他组织或个人使用、发布或者发表。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电话:13826226617。
附件1:《著作权确认书》附件2:单位作品登记表附件3:个人作品登记表
华南理工大学体育学院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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