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教育理念、办学特色、优良传统的集中体现。校歌不只是一串音符,一簇象征性的符号,更是一种灵魂,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代表着学校的发展特点,以艺术形式表达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理想、品德意志和精神风貌,是大学文化和精神的载体。为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内聚师生合力,外树社会形象,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校歌征集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时间
方案公布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
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往届毕业生及支持新疆科技学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征集内容及要求
1.校歌歌词应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学校历史发展、人文底蕴,弘扬“明德厚学、笃志尚行”校训精神,彰显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良精神风貌。
2.校歌歌词要求立意高远、简洁凝练,意境高雅、通俗流畅、易于传唱,能够反映新疆科技学院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具有一定的文化积淀、思想深度和与时俱进的时代气息,又表现新疆科技学院扎根边疆、服务边疆,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情怀担当。
3.词曲篇幅不宜过长,歌曲长度控制在3—5分钟,内容积极、词曲和谐、旋律优美、节奏明快,有较强的感召力和传唱度。要适合独唱、重唱(小组唱)和合唱等形式,原则上以中文歌词为主,歌词感情真挚。
4.校歌可词曲同创,也可单独参加歌词、曲谱的单项征集。创作作品以简谱、五线谱、歌词文档、视唱音频等形式均可。所有投稿作品需附能表达歌曲立意的创作说明,如能附试唱录音、编曲后期、混声合唱版本等资料更佳。
5.校歌必须为原创,有自主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且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作品因知识产权发生争议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由此给学校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学校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6.校歌作品可有一人也可有多人共同完成。
7.入围的校歌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新疆科技学院所有。
评选办法
1.学校成立校歌作品征集评议工作组,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作品统一评审,最终确定5件入围作品,评审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2.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收集师生员工对入围作品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进行网上投票,广泛征求意见。
3.根据校歌作品征集评议工作组和师生员工的意见及网上投票情况,选出3件作品报校党委,由校党委研究确定最后的获选作品。
4.作品一经采用,将对作者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投稿说明
1.报送作品包括文字稿件和电子文档,请作者在作品的左上方注明“校歌”字样,并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就读班级及联系方式。
2.文字稿件请发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邮箱:xjkjxyxcb@163.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标明“校歌征集”)。
3.凡报送参加征集的作品无论是否采用,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4.入围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新疆科技学院所有。
知识产权
1.投稿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须对作品享有著作权且无其他权属争议;投稿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投稿作品引发的争议与纠纷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校歌最终确定后,学校与作者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其中修改权及使用权归新疆科技学院所有。
附件(点击链接)
1.新疆科技学院简介:
征集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F-kKff3wWzEP5GoOqZg3KQ
2.新疆科技学院校徽、校训、校庆日相关设计内容说明:
征集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1YoF1p4tNSoqkYOPPQNT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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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WzwG1uGYJqcsJ-IzoL893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