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是面向全省大学生开展的公益性工业设计创意实践活动。
竞赛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秉持 “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发展方针,以“设计智造·美好生活”为主题,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成果,秉承以赛促教的理念,通过为学生提供展示、比拼、成长的平台,推动工业设计教育事业发展、激发工业设计及产业动力,展现青年设计新力量。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1)参赛对象为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研究生。
2)为贯彻落实协同创新精神和促进培养工业设计复合型人才,鼓励不同学科专业学生跨学科、跨类别报名参赛。
3)所有参赛者均以所在院校为单位,集体报名参赛。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竞赛主题:“设计智造·美好生活”。
设计作品的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A.生活:家用电器、视听设备、厨卫设备、家具、餐饮器皿、照明器具、日用杂货、园艺用品、婴童用品、文化创意产品等。
B.工作:工业生产用机械装备、检测设备、加工设备、智能机器人、生产工具、商务活动用办公设备等。
C.沟通:电脑、电话、移动电话及周边设备、传真、通讯终端、个人用导航设备等。
D.出行:汽车、卡车、摩托车、自行车、船只、飞行器等各类交通工具等。
E.健康:医疗用品、抗疫用品、运动用品、户外用品、训练装备等。
F.休闲:玩具、乐器、游乐设备、娱乐设备、体育器材(冰雪运动器材)等。
G.服务:以整合创新理念进行商业模式的服务设计,包含产品、传播、物流、渠道、终端等在内的新型业态系统,及相关领域的软、硬件产品等。
H.乡村振兴:在农业生产、农产品设计、商业服务模式、乡村环境设计等方面,提出低碳、绿色、可持续的设计解决方案。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竞赛时间及步骤:
1)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7月5日
2)提交作品2022年6月1-7月5日
各参赛学校自行组织参赛作品,每校择优选出不超过50件作品,学生可登陆 “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 提交作品;
3)竞赛专家进行设计作品初评:2022年7月8-7月10日;
4)设计作品终评时间:2022年7月13-7月15日;
5)结果公示时间:2022年7月20日
二、竞赛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
承办单位: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设计艺术学院
(二)组织形式
1) 由竞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的组织与实施。
2) 竞赛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竞赛评审委员会及仲裁委员会,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均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开展,不接受邮寄、邮件发送等其他形式;
3) 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比赛的协调和落实工作。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所有参赛作品内容需要符合本届竞赛的主题和范围,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参加过其它比赛,参赛者须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无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以各高校为单位参赛,需提供如下内容:
1) 参赛:所有参赛者均必须于6月30日前登录国赛、7月5日前省赛官方网站,在线填写报名参赛,同时学校竞赛负责人审核通过。每名参赛者作为第一作者,提交每个参赛类别的作品数只能1件,提交多件作品要在参赛类别上区分开;每件作品团队成员不得超过3人。
2) 参赛作品展板:平面图版。参赛者将参赛作品相关内容(设计草图、设计说明、预想图、模型照片等)合理编辑为一张纵向版面(尺寸1089mm*841mm,jpg 格式,精度 150dpi,文件大小不超过 5M)。
3) 参赛作品模型照片和视频:参赛作品如果有产品实物、模型,可提交模型照片和视频文件;
4) 服务类参赛作品:除提交必要的参赛展板,同时必须提交对参赛内容充分介绍的视频文件,时间长度300秒以内,实物或模型可根据展示需要提供。
(二)评审方式与评分标准
本竞赛设立评审工作组。评审工作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组员若干名。评审工作组在竞赛和评审规则范围内遵循公平、公正、规范原则独立进行评审工作。评分标准如下:
1.创新性(40分):鼓励参赛作品针对产业和社会生活的真实情况,采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通过技术整合和设计创新,提出创新性构想,真正解决产业和社会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有效提升人类工作和生活质量。
2.市场性(20分):设计创意需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并倡导正确的设计价值观。创新设计成果满足目标消费者在价值和审美方面的心理预期,适合新时代的商业模式,社会惠及面广。
3.可行性(20分):设计方案需考虑到生产工艺和设备条件约束,考虑技术经济性和可行性,设计成果适合量产和制造,方便运输和销售。
4.表达清晰(20分):造型语言精练,设计语义明确,产品的功能和使用方式表达清晰。
(三)奖项设置
奖项数量由竞赛组委会依据参赛作品收稿总数,竞赛设置:一等奖数量为总稿件数量的5%、二等奖数量为总稿件数量的10%、三等奖数量为总稿件数量的15%;优秀组织奖15 项、优秀指导教师奖 20 名等奖项。
(四)申诉与仲裁
1、参赛队对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参赛队不得采取过激行为攻击工作人员,否则不予受理申诉。
2、申诉应在比赛宣布成绩后72小时以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实名制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或者将书面申诉报告拍照上传附件发送至大赛邮箱:gdyxjycy@126.com。申诉报告须有申诉人和指导教师的签名。
3、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比赛中出现的申诉并进行协商仲裁,以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和大赛结果的公平、公正。
4、申诉方如认为仲裁不合理,可向赛项执行委员会提出复诉。
5、参赛队不得因提起申诉或对申诉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本赛项不因申诉事件而组织重赛。
(五)竞赛结果公示
大赛结果将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专栏进行公示, 网址
http://cxcy.upln.cn/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设计艺术学院
卜老师 13889395040,陈老师 13066700342
QQ 群:582256772 辽宁省工业设计大赛(仅限各高校校赛负责人加入)
(二)领队与选手须知
1)曾参加往届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的作品,不允许报名参加此次大赛。
2)为保证本次大赛评选的公正性,参赛作品、版面和视频文件上不得出现作者所在单位、姓名(包括英文或拼音缩写)或与作者身份有关的任何图标、图形等个人信息资料,违者将做无效作品处理。
3) 国赛作品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作品汇总表、报名表、作品设计及说明版面、设计演示视频和作品设计模型或样机。复评后另行通知。
(三)其他未尽事宜
知识产权
本次大赛参赛作品所有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作品知识产权归设计者所有。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的参赛作品享有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未经作者授权,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否则作者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未尽事宜请关注大赛网站辽宁本科教学网竞赛专题栏目(
http://cxcy.upln.cn/ ),相关信息将在此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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