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
2022年度新乡市公益广告作品活动的通知
为充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全社会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公益广告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营造喜迎党的二十大的浓厚氛围,根据省文明办、省委网信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多彩公益助力出彩河南”2022年度河南省公益广告大赛方案>的通知》,县文明办、县融媒体中心决定在全县组织推荐2022年度新乡市公益广告作品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主题
设计制作公益广告作品,要具体化、生活化、形象化地表达展示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红·坚定理想信念。以喜迎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宣传革命传统教育,传承和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精神谱系等。
(二)黄·传承黄河文化。深入探索黄河文化思想精髓,挖掘新时代河南精神内涵,讲好河南故事,传播河南声音,展现河南风貌,阐释河南文化。包括以黄河文化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育孝亲、家和、善行的道德观念,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践行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大别山精神和新乡先进群体精神。
(三)蓝·绘就乡村振兴。描绘乡村发展新蓝图,加强思想引领,引导村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树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想观念和文明风尚,从住房、道路、环境到村民精神面貌的改变,讲述邻里乡贤好故事,传播乡村振兴正能量,为乡村振兴提供丰润的道德滋养。包括继承发扬尊老爱幼、邻里和睦、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的乡风民俗,倡导移风易俗、崇尚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等。
(四)绿·倡导低碳环保。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开展“厉行勤俭节约·节水节电节约粮食”专项行动,普及健康生活理念,培养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习惯。包括倡导“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出行”,倡导保护环境、保护动物、循环利用资源能源,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等。
(五)多彩·引领文明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和信心,营造浓厚的文明风尚传播氛围。包括崇德向善、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的道德理念,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的行为规范,文明办网、文明用网、文明上网、文明兴网的文明素养等。
二、征集方式
按照上下联动、遴选推优的办法,汇集创作力量,推出优秀作品。社会各类媒体媒介、广告设计单位以及从事热爱公益广告创作的组织、MCN机构或个人均可参加。县文明办、县融媒体中心选出优秀平面类、广播类作品各10件和视频类作品5件,将推荐报送至市文明办。
三、征集类型
(一)平面类:作品包括海报、漫画、摄影作品等;作品格式为JPG,版面规格为A3大小,色彩模式为RGB;系列作品尽量控制在5幅以内,评选时按一件作品计算。
(二)视频类:作品包括微电影、短视频、动画短片等;文件为高清晰度视频,以MP4等主流高清通用格式为主H.264MPEG2编码,1920x1080(16:9)分辨率,码率不低于15Mbps;动画需转换为AVI、MP4等视频格式后提交;时长在55秒以内(微电影控制在3分钟以内),不要倒计时;重点内容需配字幕,创作文案须一并报送。
(三)广播类:作品以MP3或MAV等主流音频格式为主,码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深度不低于16位,采样频率不低于44.1KHz,时长在30秒以内,广告词文稿须一并报送。所有作品不得以任何形式添加水印标识,不得插入商业广告,避免出现明显的行业特点。
四、奖项设置
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奖项根据作品质量适当调整。
五、大赛流程
(一)作品征集
作品征集自2022年6月2日开始,至6月12日结束。参赛作品报送电子邮箱:yjxwmw@163.com,联系电话:7691972。报送时请注明作品类型、作品名称、创作单位或作者姓名。
(二)组织评审
6月下旬市文明办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推选出优秀平面类、广播类作品各10件和视频类作品5件向省文明办进行推荐。推荐作品作为新乡市代表作品参加全省公益广告大赛。同时对选出的作品在新乡文明网等媒体上进行展播。
(三)作品运用
将入围、获奖作品纳入新乡市公益广告作品库,统一制作一批公益广告,在全市进行展示宣传,并积极向省文明办、中央文明办推荐参加全省、全国公益广告大赛,进一步扩大公益广告的社会效应。
六、其他事项
(一)设计制作公益广告作品必须积极健康,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要突出思想性,兼顾艺术性、观赏性,要侧重简明化、情感化、故事化,要选准角度、导向鲜明、寓意深刻,要坚持创意致胜、品质至上,运用群众语言、身边事例、生活画面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提交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创作单位或个人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将向有关诚信主管部门反映通报,取消参赛资格,列入黑名单。
(三)作品一旦提交参赛,则认同活动组织机构拥有作品推广使用权,活动组织机构有权将参赛作品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展播,有权将作品纳入活动组织机构公益广告库,并允许用于非商业目的的推介、观摩、学习和使用。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集办法的各项规定。
附件:2022年度新乡市公益广告大赛报送作品信息表.doc
延津县文明办
延津县融媒体中心
2022年6月2日
https://mp.weixin.qq.com/s/GRAWXgWkHEvP7xB_5B_j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