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藏古今,是宁波城市的人文底色。作为浙江省第一个以立法推进全民阅读的城市,宁波始终把全民阅读作为推动“精神富有,文化先行”的重要抓手,专门设立宁波读书月、书香宁波日,积极打造“书香之城”“阅读之城”,提升市民文化素质和城市精神气质。
为更好地凸显宁波书香气质,打造“书香之城”名片,由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发起,向全社会征集书香宁波LOGO。本次征集活动由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发起,宁波新华书店集团承办。
01
作品设计总体要求
具有鲜明的宁波文化特色和独特气质,创意新颖、时尚艺术,具有强烈的设计感和书香韵味。
02
提交要求
1.应征者可下载《书香宁波LOGO作品征集登记表》,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作品时一并提交表格。
(长按识别二维码获取登记表)
2.作品可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发送至邮箱12693968@qq.com
3.每件应征作品须提交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份,必须是彩色原稿件,打印在A4规格(210×297mm)的纸上,并附在相应征集表格之后,电子文件一件(幅面100×70cm),精度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EG。光盘投送者需在光盘表面注明作者姓名和电话号码等联系方法。
4.所有参赛作品及介质不再退还,请参赛者自行保留备份。
5.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1号楼B144
邮箱:12693968@qq.com
联系人:范进剑
联系电话:0574-89182849
邮编:31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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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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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评选
由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媒体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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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方法
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人民币;二等奖2名,分别奖励3000元人民币;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1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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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1.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如发现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的,其法律责任由侵权者承担,主办方将不采用其作品,对已发的奖金和荣誉证书予以收回。
2.应征作品获奖后,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非商业行为的使用、修改、授权、许可、开发或推广等。未经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同意,其他个人或单位一律不得使用或修改使用该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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