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院是云南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唯一试点单位,是州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加挂“楚雄彝族自治州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牌子,于2022年9月7日揭牌运行。主要职能职责是:食品、药品、农产品、建筑工程质量及建筑工程材料、工业产品等各类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及质量鉴定,计量检定校准,特种设备检验,重点产业技术服务保障及标准研究制定,产学研一体化发展。
为充分展现我院崭新风貌
树立良好品牌形象
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形象标识设计图案
应征人要求凡是愿意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全部要求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以下简称“应征人”),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征集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止(以材料接收时间为准)。
作品要求(一)突出发展定位,立意清晰高远
作品应突出体现“创业、创新、创造,廉洁、公正、高效”的发展定位,紧扣“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公益属性改革方向、科技研发创新驱动、服务重点产业发展、州县乡一体化布局”的原则,把握“改革初期资源深度整合,构建服务全州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研发‘核心圈’;3至5年打造集检验检测、技术研发、公共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型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基本形成带动全省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研发‘联动圈’;到2035年左右,承担的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取得重大突破,检验检测及重点产业技术研发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基本形成省内领先、服务南亚东南亚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研发‘辐射圈’”的发展目标。力争立意清晰高远,具有较强的市场化、标准化、国际化特点。
(二)创意简洁大方,适合多种应用
标识图案要简洁、大方、直观,构思新颖,寓意深刻,视觉冲击力强,便于识别、传播和推广,具有艺术感染力和象征意义,有广泛的可延展性和便捷的可复制性,适用于各种尺寸、各种材料,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如报告证书、平面宣传、纪念品、宣传品、会务用品、服装、媒体产品等)。
(三)确保作品原创,杜绝版权问题
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布或制作,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若有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责任由应征者自负,如已发放奖金应全额退回,由此发生的纠纷,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应征人承担。
投稿要求(一)本次征集活动概不接收手绘稿件。
(二)应征人需报送电子版作品、纸质作品、应征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作品需提供两套(第一套为TIFF格式或JPEG格式,作品设计尺寸不小于20cm×20cm,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第二套提供可修改的电子版(AI、PSD、CDR等)原始格式,附矢量图及所用字体,将参赛报名表及所有文件压缩打包,并以“参赛者姓名+作品名称”命名。纸质版作品需以A3纸打印并附参赛报名表。
(三)应征作品附300字以内创意说明,清晰描述作品寓意、构思理念及拓展应用方案。每位参赛选手可以提交不超过2份作品,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投稿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女士、龚先生,联系电话:08783157199,邮箱:yncxjczx@163.com,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院(楚雄市阳光大道与云荷路交叉口北160米)7楼701室。
评选及奖励投稿截止后,楚雄彝族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将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评选,其中入选作品1件,奖励10000元,入围作品5件,每件奖励1000元,均颁发获奖证书。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征作品数量、质量如不能达到评选要求,楚雄彝族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院有权取消评选。
其它事宜(一)本次活动一等奖作品视为楚雄彝族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委托作者创作,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及其衍生产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归楚雄彝族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院独家永久使用;作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布或者发表入选作品。
(二)楚雄彝族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院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三)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参评费。因搜集资料、获取信息、填写、递交应征方案等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四)投稿即视为同意本通告所有条款。
(五)楚雄彝族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院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所有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楚雄彝族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形象标识应征报名表.doc
楚雄彝族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院
2022年12月11日
来源: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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