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宜都城市品牌塑造与传播工程,进一步提升宜都城市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征集宜都市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品牌标识、文旅IP形象(城市吉祥物卡通形象)。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宜都市委宣传部承办单位:宜都市文化和旅游局、宜都市融媒体中心
二、征集内容
宜都城市形象宣传语
宜都城市品牌标识
宜都文旅IP形象(城市吉祥物卡通形象)
三、征集方式
网络征集。本次活动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应征主体不限,个人、集体及企业、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四、征集时间
2022年11月21日至12月20日
五、征集要求
(一)宜都城市形象宣传语
1.文字精炼、主题鲜明、简明易记、朗朗上口,作品一般不超过20个字,并附创意说明。2.充分反映宜都城市特色、文化底蕴,具有较强表现力、感染力和影响力。3.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合各类媒体和国内外广泛传播推广。
(二)宜都城市品牌标识
1.体现宜都元素,彰显宜都特色,体现时代风貌,具有时代性、独创性、艺术性与视觉感染力,需附创意和设计说明。2.要求作品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创意独特、构图简洁、寓意贴切,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应用性强,适合在各种传播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
(三)宜都文旅IP形象(城市吉祥物卡通形象)
1.贴合宜都形象,充分体现宜都地域文化特色,内涵积极向上,构思新颖,易于传播和辨识,具有形象延展性,易于衍生开发,便于相关文创产品的设计制作。2.文旅IP形象(城市吉祥物卡通形象)可以是单个,也可以是组合,组合数量不超过4个,作品表现手法不限,参赛者在上传作品同时附创意和设计说明。3.参赛者需绘IP形象的三视图(含:正面、侧面、背面),并设计3个或3个以上能表现该形象特色的动作或表情。
六、投稿方式
宜都市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品牌标识、文旅IP形象(城市吉祥物卡通形象)可全部参与投稿,也可选择单项投稿。请参赛作者以电子邮件方式将作品发送至宜都市文化和旅游局,邮箱:981175842@qq.com,联系人:朱丹,联系电话:0717-4827770。邮件标题为“投稿+宜都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品牌标识/文旅IP形象(城市吉祥物卡通形象)”字样。参赛者需填写相应报名表,标注作者姓名、性别、单位、职业、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扫描二维码下载“参赛报名表”
七、评选办法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品评选分初选、复评、终审三个阶段进行,最终确定采用名单和入围名单。1.初选环节。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3类投稿作品进行甄选,确定进入复评环节作品。2.复评环节。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在掌上宜都、文旅宜都微信公众号展示相关作品并进行网络投票,同时组成专家组对作品进行评分,按网络投票40%、专家评审60%的权重确定名次,每个类别分别评选出5个入围作品。3.终审环节。入围作品提交组委会投票,最终确定城市形象宣传语、城市品牌标识和文旅IP形象(城市吉祥物卡通形象)获奖作品。
八、奖励办法
1.城市形象宣传语:最终被采用的城市形象宣传语,奖励作者奖金50000元,作为宜都市长期使用的城市宣传口号;评选入围奖2名,每名奖励5000元。2.城市品牌标识:最终被采用的城市品牌标识,奖励作者奖金50000元,作为宜都市长期使用的城市品牌标识;评选入围奖2名,每名奖励5000元。3.文旅IP形象(城市吉祥物卡通形象):最终被采用的城市吉祥物,奖励作者奖金80000元,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洽谈进一步合作开发事宜;评选入围奖2名,每名奖励10000元。4.为确保评审质量,经评审,若本次征集没有选出可采用的城市形象宣传语、品牌标识和文旅IP形象(城市吉祥物卡通形象),采用将空缺。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获奖者需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奖金。
九、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未被注册使用,不得侵权、抄袭或模仿,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本人负责。2.获奖作品须提供RGB颜色模式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使用权等一切权益,根据需要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加工、修改、复制、出版(含电子出版)、展出、推广、使用等,不另付稿酬。3.本次活动所有稿件、相关材料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稿。4.如遇完全相同的应征作品获奖,不并列设奖,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作品为获奖对象。5.相关报名材料应如实填报,如发现弄虚作假、作弊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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