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十三师新星市文旅形象口号及形象标识征集

新疆第十三师新星市文旅形象口号及形象标识征集

平面设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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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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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文旅形象宣传口号及文化旅游形象标志logo创意征集公告
为全面推动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更加科学精准定位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形象,树立统一、鲜明的品牌传播形象,进一步提炼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形象内核,以更直观、简练和通俗的方式,展现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的独特魅力和丰富内涵,打造更具个性与特色的第十三师新星市文旅IP。现公开面向全社会业内人士、创意领域专家和社会各界征集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宣传主题标语及文化旅游形象标志logo。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01主办单位
第十三师新星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02征集内容和要求
(一)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宣传口号
1.口号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能充分反映第十三师新星市旅游资源优势、典型特征、文化精髓,具有独创性。
2.要体现特色性、传播性、唯一性、排他性,文辞大气,响亮有力,便于记忆,朗朗上口,符合民众、游客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3.宣传口号字数在4-12字之间。写明宣传口号的内涵、理念(300字左右)。作品须为原创,杜绝抄袭,未曾公开发表,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限,作品文风不限,相同作品以优先提交者为准。此次征集的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应不与征集活动前师市已提出的形象定位或宣传口号雷同。如果雷同视作投稿无效。
(二)第十三师新星市文旅形象标识(LOGO)
1.准确反映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资源特色,设计要紧紧围绕“一城一山一红一路”,(一城即新星市,一山即东天山,一红即区域内红色旅游资源,一路即丝绸之路)突出第十三师新星市区域特色、红色文化精髓、人文风貌,充分展示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形象和城市特点。
2.设计要切中主旨、构图新颖、创意独特、简明易记、通俗易懂;视觉形象鲜明、认知度高、寓意深刻。
3.作品须充分考虑标识应用在大小海报、城市建筑墙面、纪念封、画册、信纸、名片、工作证、明信片等各种载体上运用的可操作性。
4.应征作品包含设计方案,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设计创意理念详细说明(500字以内),标志图形,中英文标准字体,标志和标准字的组合,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等多项内容;LOGO设计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LOGO的设计说明应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作品电子图稿和设计说明统一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设计创意理念说明文字需存储为Word文档;图案像素色彩模式为RGB色,图片分辨率在300dpi以上,并保证图片缩小到100×100像素时仍能正常使用;设计者需保留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作品获奖后提供原图文件。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投稿作品应为原创,不得与其他地区、城市旅游品牌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在先权利,且logo尚未被注册。
03征集时间
投稿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在两项征集内容中,可以任选一项投稿,也可以两项都投稿。
04科技创新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凡是热爱、支持和关心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业的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投稿,特别欢迎国内外知名文旅专家、高校学者、文旅从业者、艺术设计爱好者、各大院校设计专业师生、独立设计师、专业设计机构等,以个人、组织或者团体名义投稿(多人合作视为团队设计)。
05征集评审
评选实行100分制,采取专家评审分(占总分80%)和网络投票分(占总分20%)的方式,确定中选作品。若遇内容相同作品,选择最先投稿者。具体步骤为:一是专家初审。由专家评审组对作品进行初审,初步筛选出质量较高的文旅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的作品。二是网络投票。由主办单位对初步筛选出的作品,在“十三师零距离”“新星文旅”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天的网络投票。三是完成评选。网络投票结束后,由评审组根据专家评审分+网络投票分确定获奖作品,并在哈密开发报、十三师新星市政务网“十三师零距离”“新星文旅”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评选结果。
06奖项设置及奖金
(一)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宣传口号
1.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
2.二等奖2名,奖金人民币各2000元;
3.三等奖3名,奖金人民币各1000元。
(二)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设计
1.最佳作品奖1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
2.优秀作品奖3名,奖金人民币各2000元。
(三)有关说明
1.以上所有奖项,没有达标者可以空缺;
2.所有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3.获奖作品及入围奖作品由第十三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一经采用,需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件。
07投稿要求和方式
(一)应征作品须注明“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宣传口号”或“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字样,投稿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团体名称)、身份证明、详细地址和准确联系方式。
(二)投稿人按要求填写《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标识LOGO征集表》和《作品承诺书》,连同投稿作品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上传,文件夹命名注明:“口号或LOGO设计+姓名+电话”,发送至:
邮箱:1454122319@QQ.com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
08活动声明
(一)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若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纠纷问题,由应征投稿者自负责任。如出现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等问题,应征者作品将被取消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应征投稿者自行承担。
(二)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主办方,该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同该知识产权无偿转让条款。LOGO获奖作品需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十三师新星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独家拥有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有权将其用于相关宣传、画册、展览及宣传推广活动、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等。应征者不得擅自发布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应征作品和文稿使用与否,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三)征集评选以作品为唯一对象,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限,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参加投稿者将不作为本活动评审委员会成员。
(四)如投稿作品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奖项可空缺。
(五)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六)本活动解释权归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所有。
(七)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资源介绍,可关注新星文旅微信公众号查询或网页搜索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相关信息或借助相关图文书籍获取。
附件:
1.《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标识LOGO征集表》
2.《作品承诺书》

(扫描上方二维码领取附件)
第十三新星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7日
https://mp.weixin.qq.com/s/UotATa0irFIZS971OFHY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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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动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更加科学精准定位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形象,树立统一、鲜明的品牌传播形象,进一步提炼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形象内核,以更直观、简练和通俗的方式,展现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的独特魅力和丰富内涵,打造更具个性与特色的第十三师新星市文旅IP。现公开面向全社会业内人士、创意领域专家和社会各界征集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宣传主题标语及文化旅游形象标志logo。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01主办单位
第十三师新星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02征集内容和要求
(一)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宣传口号
1.口号主题鲜明,内涵丰富,能充分反映第十三师新星市旅游资源优势、典型特征、文化精髓,具有独创性。
2.要体现特色性、传播性、唯一性、排他性,文辞大气,响亮有力,便于记忆,朗朗上口,符合民众、游客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3.宣传口号字数在4-12字之间。写明宣传口号的内涵、理念(300字左右)。作品须为原创,杜绝抄袭,未曾公开发表,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限,作品文风不限,相同作品以优先提交者为准。此次征集的文化旅游宣传口号应不与征集活动前师市已提出的形象定位或宣传口号雷同。如果雷同视作投稿无效。
(二)第十三师新星市文旅形象标识(LOGO)
1.准确反映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资源特色,设计要紧紧围绕“一城一山一红一路”,(一城即新星市,一山即东天山,一红即区域内红色旅游资源,一路即丝绸之路)突出第十三师新星市区域特色、红色文化精髓、人文风貌,充分展示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形象和城市特点。
2.设计要切中主旨、构图新颖、创意独特、简明易记、通俗易懂;视觉形象鲜明、认知度高、寓意深刻。
3.作品须充分考虑标识应用在大小海报、城市建筑墙面、纪念封、画册、信纸、名片、工作证、明信片等各种载体上运用的可操作性。
4.应征作品包含设计方案,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设计创意理念详细说明(500字以内),标志图形,中英文标准字体,标志和标准字的组合,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等多项内容;LOGO设计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LOGO的设计说明应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作品电子图稿和设计说明统一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设计创意理念说明文字需存储为Word文档;图案像素色彩模式为RGB色,图片分辨率在300dpi以上,并保证图片缩小到100×100像素时仍能正常使用;设计者需保留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便作品获奖后提供原图文件。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投稿作品应为原创,不得与其他地区、城市旅游品牌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在先权利,且logo尚未被注册。
03征集时间
投稿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在两项征集内容中,可以任选一项投稿,也可以两项都投稿。
04科技创新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凡是热爱、支持和关心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业的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投稿,特别欢迎国内外知名文旅专家、高校学者、文旅从业者、艺术设计爱好者、各大院校设计专业师生、独立设计师、专业设计机构等,以个人、组织或者团体名义投稿(多人合作视为团队设计)。
05征集评审
评选实行100分制,采取专家评审分(占总分80%)和网络投票分(占总分20%)的方式,确定中选作品。若遇内容相同作品,选择最先投稿者。具体步骤为:一是专家初审。由专家评审组对作品进行初审,初步筛选出质量较高的文旅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logo)的作品。二是网络投票。由主办单位对初步筛选出的作品,在“十三师零距离”“新星文旅”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天的网络投票。三是完成评选。网络投票结束后,由评审组根据专家评审分+网络投票分确定获奖作品,并在哈密开发报、十三师新星市政务网“十三师零距离”“新星文旅”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评选结果。
06奖项设置及奖金
(一)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宣传口号
1.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
2.二等奖2名,奖金人民币各2000元;
3.三等奖3名,奖金人民币各1000元。
(二)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设计
1.最佳作品奖1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
2.优秀作品奖3名,奖金人民币各2000元。
(三)有关说明
1.以上所有奖项,没有达标者可以空缺;
2.所有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3.获奖作品及入围奖作品由第十三师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一经采用,需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件。
07投稿要求和方式
(一)应征作品须注明“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宣传口号”或“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字样,投稿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团体名称)、身份证明、详细地址和准确联系方式。
(二)投稿人按要求填写《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标识LOGO征集表》和《作品承诺书》,连同投稿作品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上传,文件夹命名注明:“口号或LOGO设计+姓名+电话”,发送至:
邮箱:1454122319@QQ.com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
08活动声明
(一)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若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纠纷问题,由应征投稿者自负责任。如出现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等问题,应征者作品将被取消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应征投稿者自行承担。
(二)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主办方,该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同该知识产权无偿转让条款。LOGO获奖作品需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十三师新星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独家拥有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有权将其用于相关宣传、画册、展览及宣传推广活动、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等。应征者不得擅自发布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应征作品和文稿使用与否,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三)征集评选以作品为唯一对象,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限,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参加投稿者将不作为本活动评审委员会成员。
(四)如投稿作品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奖项可空缺。
(五)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六)本活动解释权归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所有。
(七)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资源介绍,可关注新星文旅微信公众号查询或网页搜索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相关信息或借助相关图文书籍获取。
附件:
1.《第十三师新星市文化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标识LOGO征集表》
2.《作品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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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新星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7日
https://mp.weixin.qq.com/s/UotATa0irFIZS971OFHYvg
新疆第十三师新星市文旅形象口号及形象标识征集

奖项设置:10000

截稿时间: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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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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