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博兴县社会工作标识短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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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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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增强滨州市博兴县社会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和接纳度,扩大社会工作行业影响力,积极探索形成博兴县社会工作服务特色品牌,博兴县民政局委托博兴县社会工作服务站总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博兴社会工作”主题标识标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博兴社工”相关标识主要包括logo及标语。
1.“博兴社工”标识,要融合社工元素,体现“博兴社工”关键词和地区特色,要求构图征集作品应为图案或字母的结合体,色彩搭配适宜,结构简洁明快、时代感强,具有较强亲和力和感染力,利于明确标示,便于识别记忆,宜于宣传推广。
2.“博兴社工”标语,为博兴社工宣传口号,要求简介精炼(12字以内),语言押韵,朗朗上口,符合中国特色专业社会工作发展要求,富有创新性,方便记忆与传播。
二、作品具体要求
1.征集作品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社会工作专业理念,体现甘于奉献、扎根基层、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精神,体现助力扶贫济困,调适社会关系、修复社会功能、增进社会福祉的社会工作专业功能,具有明确的象征意义。
2.征集作品应能充分体现博兴县社会工作地域特色和发展理念,工作突出,特色鲜明、设计新颖、通俗易懂、标志性强,要结合民政元素,突出博兴县的文化特色、风土人情等,具有独立创独性,艺术性与视觉感染力,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3.征集作品应使用明显的标准图形、标准字、标准色,要满足便于加工制作,应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造要求,满足各种材质制作需求,适合社会工作者佩戴,适合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场所长期悬挂,适合在开展各类社会工作服务和活动中印制。
三、作品提交要求
1.征集作品统一为A4纸规格,电子稿分辨率应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高×宽不超过1200×3000像素,存储为JPEG格式。作品中选后应提供完整、可用的VI系统(AI、CDR格式矢量图文件)。作品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应征者需同时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
2.征集作品需同时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表(1份)、征集作品纸质版本(1份)和电子版本,并附200字以内征集作品创意构思文字说明(报名表见附件),简述其创意构思及象征意义。
四、参与方式
1.征集作品报名表和纸质版本邮寄指定地址,电子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bxcssg@163.com),文件命名为“作者姓名(单位)“+博兴社工标识设计征集”,邮件主题填写为“社工标识征集”。
2.作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3.征集时间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11月15日17时止(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五、评选办法
1.征集作品经初步筛选后,将在博兴县民政局官网、博兴民政微信公众号、智慧博兴App等媒体上公布,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征取社会意见,选出入围作品。
2.博兴县社会工作服务总站负责对征集作品进行收集、整理、评选、审定。
3.标识和标语分别设立中选奖1名和参与奖若干名,对中选作品颁发证书和1000元现金奖励,对所有参与作品颁发证书和纪念礼品。以上作品在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
六、活动声明
1.征集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博兴县民政局所有,博兴县民政局有权对征集作品进行修改完善。
2.征集作品不能与其他标识近似和雷同。所有征集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侵权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博兴县民政局。
附件:“博兴社工”标识标语公开征集报名表
博兴县民政局
博兴县社会工作服务总站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
“博兴社会工作”标识公开征集报名表
https://mp.weixin.qq.com/s/uj3C-KRUi7WYr5Hc6xTY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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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滨州市博兴县社会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和接纳度,扩大社会工作行业影响力,积极探索形成博兴县社会工作服务特色品牌,博兴县民政局委托博兴县社会工作服务站总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博兴社会工作”主题标识标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博兴社工”相关标识主要包括logo及标语。
1.“博兴社工”标识,要融合社工元素,体现“博兴社工”关键词和地区特色,要求构图征集作品应为图案或字母的结合体,色彩搭配适宜,结构简洁明快、时代感强,具有较强亲和力和感染力,利于明确标示,便于识别记忆,宜于宣传推广。
2.“博兴社工”标语,为博兴社工宣传口号,要求简介精炼(12字以内),语言押韵,朗朗上口,符合中国特色专业社会工作发展要求,富有创新性,方便记忆与传播。
二、作品具体要求
1.征集作品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社会工作专业理念,体现甘于奉献、扎根基层、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精神,体现助力扶贫济困,调适社会关系、修复社会功能、增进社会福祉的社会工作专业功能,具有明确的象征意义。
2.征集作品应能充分体现博兴县社会工作地域特色和发展理念,工作突出,特色鲜明、设计新颖、通俗易懂、标志性强,要结合民政元素,突出博兴县的文化特色、风土人情等,具有独立创独性,艺术性与视觉感染力,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3.征集作品应使用明显的标准图形、标准字、标准色,要满足便于加工制作,应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造要求,满足各种材质制作需求,适合社会工作者佩戴,适合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场所长期悬挂,适合在开展各类社会工作服务和活动中印制。
三、作品提交要求
1.征集作品统一为A4纸规格,电子稿分辨率应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高×宽不超过1200×3000像素,存储为JPEG格式。作品中选后应提供完整、可用的VI系统(AI、CDR格式矢量图文件)。作品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应征者需同时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
2.征集作品需同时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表(1份)、征集作品纸质版本(1份)和电子版本,并附200字以内征集作品创意构思文字说明(报名表见附件),简述其创意构思及象征意义。
四、参与方式
1.征集作品报名表和纸质版本邮寄指定地址,电子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bxcssg@163.com),文件命名为“作者姓名(单位)“+博兴社工标识设计征集”,邮件主题填写为“社工标识征集”。
2.作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3.征集时间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11月15日17时止(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五、评选办法
1.征集作品经初步筛选后,将在博兴县民政局官网、博兴民政微信公众号、智慧博兴App等媒体上公布,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征取社会意见,选出入围作品。
2.博兴县社会工作服务总站负责对征集作品进行收集、整理、评选、审定。
3.标识和标语分别设立中选奖1名和参与奖若干名,对中选作品颁发证书和1000元现金奖励,对所有参与作品颁发证书和纪念礼品。以上作品在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
六、活动声明
1.征集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博兴县民政局所有,博兴县民政局有权对征集作品进行修改完善。
2.征集作品不能与其他标识近似和雷同。所有征集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侵权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博兴县民政局。
附件:“博兴社工”标识标语公开征集报名表
博兴县民政局
博兴县社会工作服务总站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
“博兴社会工作”标识公开征集报名表
https://mp.weixin.qq.com/s/uj3C-KRUi7WYr5Hc6xTY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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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1000

截稿时间:2022-11-15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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