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江苏省海域执法监督中心“先锋自然・潮头舰”文化工程品牌标识(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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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设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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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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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推进新时期江苏省海域执法监督中心特色文化建设,树立品牌内核,打造具有辨识度、认知度的品牌形象,现开展“先锋自然·潮头舰” 文化工程品牌标识(LOGO)征集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即日起至2022年11月9日止。
二、征集对象
向社会公开征集,单位及个人都可参加。
三、品牌形象
1.品牌形象能充分展示“先锋自然·潮头舰”文化工程独特内涵和丰富外延,得到社会大众普遍认同。
“先锋自然·潮头舰”文化工程聚焦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先锋自然”建设目标(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先锋自然”品牌LOGO见附件),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立足护海养海强海职责,传承单位六十多年海洋文化,弘扬“依海而生、依舰而行、勇立潮头、劈波斩浪”精神,以“立潮头乘风破浪,争先锋奋楫扬帆”为主旨,培育塑造“先锋自然·潮头舰”品牌形象。
品牌的内核是:立潮头,向海图强。“立潮头”是江苏省海域执法监督中心的历史文化精神,也是时代要求;“向海图强”是实现海洋强国强省的路径,也是单位的奋斗目标。
2.品牌形象能紧密结合江苏省海域执法监督中心职能和文化历史。
江苏省海域执法监督中心前身是江苏省海洋渔业指挥部,成立于1958年,半个多世纪以来一直致力于海洋行政管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单位所属公务船曾参与东海钓鱼岛、南海黄岩岛及西沙钻井平台等巡航护航任务。2018年机构改革后,单位转隶至江苏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正式更名。单位职能为负责全省海洋、海岛海域等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江苏省蒋家沙竹根沙海域综合管理,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和海洋生态调查、预警、监测等工作。
近年来,单位获全国青年文明号、共青团自然资源部青年文明号示范创建集体、全国海洋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工人先锋号、省委组织部党员教育实境课堂示范点、省级机关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示范点、省级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等各类荣誉。
四、设计要求
1.作品应主旨鲜明、寓意深刻、好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色彩明快,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2.作品需有设计好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阐明LOGO的意义、设计构思和具体内涵等。
3.作品须为彩色设计稿,易懂、易记、易识别,设计图稿需存储为JPG、PNG格式,图案控制在1200×1200像素以内,色彩模式为RGB色,大小在2M以下,图片分辨率在300dpi以上。
4.投稿人须保留作品源文件,源文件宽度及高度不得低于2500像素,并在获奖后向征集方提供源文件。
五、提交方式
1. 投稿人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发送至邮箱 ,邮件地址为jstdxh@163.com,文件名为“LOGO征集-姓名-联系电话”。
2.个人投稿的应提供姓名、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单位投稿的应注明单位名字、注册地址、通讯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3.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活动报名费,所有作品投稿一次,不可反复修改、重复投稿。
六、奖项设置
活动设置采用奖1名,由征集方向获奖投稿人发放证书及奖金人民币10000元;设置入围奖4名,由征集方向获奖投稿人发放证书及奖金人民币5000元。作品征集时间截止后,由征集方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并向社会公布获奖情况。
备注: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采用奖与入围奖不重复发放)
七、相关要求
1.作品必须为原创设计,未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形式为公众所知,若因此产生了争议或纠纷,一切法律后果由投稿人承担。
2.投稿人保证对其投稿的文字、信息、图片、照片等任何表现形式的资料享有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为他人投稿,投稿人须保证已经过当事人同意,并获得授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入围,则视为同意征集方拥有对该设计作品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征集方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组合、授权、许可、保护和各种开发应用。投稿人不再享有与该作品有关的任何知识产权。
4.如果出现好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好创意者。
5.征集“先锋自然·潮头舰”文化工程品牌标识(LOGO)结果公布后,未获奖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6.凡投稿均视为认同本活动方案所有内容。
7.其他未尽事宜由江苏省海域执法监督中心、江苏省土地学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江苏省土地学会曹华
联系电话:025-86599830
江苏省土地学会
2022年10月8日附件: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先锋自然”品牌LOGO
https://mp.weixin.qq.com/s/jNhS-pYEzzawOqI6qjjh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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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新时期江苏省海域执法监督中心特色文化建设,树立品牌内核,打造具有辨识度、认知度的品牌形象,现开展“先锋自然·潮头舰” 文化工程品牌标识(LOGO)征集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即日起至2022年11月9日止。
二、征集对象
向社会公开征集,单位及个人都可参加。
三、品牌形象
1.品牌形象能充分展示“先锋自然·潮头舰”文化工程独特内涵和丰富外延,得到社会大众普遍认同。
“先锋自然·潮头舰”文化工程聚焦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先锋自然”建设目标(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先锋自然”品牌LOGO见附件),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立足护海养海强海职责,传承单位六十多年海洋文化,弘扬“依海而生、依舰而行、勇立潮头、劈波斩浪”精神,以“立潮头乘风破浪,争先锋奋楫扬帆”为主旨,培育塑造“先锋自然·潮头舰”品牌形象。
品牌的内核是:立潮头,向海图强。“立潮头”是江苏省海域执法监督中心的历史文化精神,也是时代要求;“向海图强”是实现海洋强国强省的路径,也是单位的奋斗目标。
2.品牌形象能紧密结合江苏省海域执法监督中心职能和文化历史。
江苏省海域执法监督中心前身是江苏省海洋渔业指挥部,成立于1958年,半个多世纪以来一直致力于海洋行政管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单位所属公务船曾参与东海钓鱼岛、南海黄岩岛及西沙钻井平台等巡航护航任务。2018年机构改革后,单位转隶至江苏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正式更名。单位职能为负责全省海洋、海岛海域等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江苏省蒋家沙竹根沙海域综合管理,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和海洋生态调查、预警、监测等工作。
近年来,单位获全国青年文明号、共青团自然资源部青年文明号示范创建集体、全国海洋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工人先锋号、省委组织部党员教育实境课堂示范点、省级机关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示范点、省级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等各类荣誉。
四、设计要求
1.作品应主旨鲜明、寓意深刻、好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色彩明快,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2.作品需有设计好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阐明LOGO的意义、设计构思和具体内涵等。
3.作品须为彩色设计稿,易懂、易记、易识别,设计图稿需存储为JPG、PNG格式,图案控制在1200×1200像素以内,色彩模式为RGB色,大小在2M以下,图片分辨率在300dpi以上。
4.投稿人须保留作品源文件,源文件宽度及高度不得低于2500像素,并在获奖后向征集方提供源文件。
五、提交方式
1. 投稿人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发送至邮箱 ,邮件地址为jstdxh@163.com,文件名为“LOGO征集-姓名-联系电话”。
2.个人投稿的应提供姓名、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单位投稿的应注明单位名字、注册地址、通讯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3.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活动报名费,所有作品投稿一次,不可反复修改、重复投稿。
六、奖项设置
活动设置采用奖1名,由征集方向获奖投稿人发放证书及奖金人民币10000元;设置入围奖4名,由征集方向获奖投稿人发放证书及奖金人民币5000元。作品征集时间截止后,由征集方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并向社会公布获奖情况。
备注: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采用奖与入围奖不重复发放)
七、相关要求
1.作品必须为原创设计,未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形式为公众所知,若因此产生了争议或纠纷,一切法律后果由投稿人承担。
2.投稿人保证对其投稿的文字、信息、图片、照片等任何表现形式的资料享有合法权益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为他人投稿,投稿人须保证已经过当事人同意,并获得授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入围,则视为同意征集方拥有对该设计作品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征集方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组合、授权、许可、保护和各种开发应用。投稿人不再享有与该作品有关的任何知识产权。
4.如果出现好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好创意者。
5.征集“先锋自然·潮头舰”文化工程品牌标识(LOGO)结果公布后,未获奖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6.凡投稿均视为认同本活动方案所有内容。
7.其他未尽事宜由江苏省海域执法监督中心、江苏省土地学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江苏省土地学会曹华
联系电话:025-86599830
江苏省土地学会
2022年10月8日附件: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先锋自然”品牌LOGO
https://mp.weixin.qq.com/s/jNhS-pYEzzawOqI6qjjhzA
 征集江苏省海域执法监督中心“先锋自然・潮头舰”文化工程品牌标识(LOGO)

奖项设置:10000

截稿时间:2022-11-09

更新时间:1970-01-01 08:00:0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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