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旨标识(LOGO)的通知
为推动平顶山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打造独具特色的城市文明标识,进一步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旨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征集内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旨标识(LOGO) 征集时间 2022年7月25日至8月7日 征集范围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凡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征集要求
(一)主旨标识(LOGO)设计要紧扣文明主旨、融合城市景观、承接历史文化,提炼体现具有独特内涵的平顶山市城市形象视觉符号,彰显城市精神品格,展示良好城市形象。作品要求契合大众欣赏习惯,形象生动、简洁大气、主旨鲜明、易于制作和缩小放大,并适合单色或彩色印刷。
(二)不得与其他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三)作品设计稿上不得标注任何个人信息。
投稿方式
(一)此次主旨标识(LOGO)应征作品以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在指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投稿时,须在邮件主旨栏注明“创建文明城市主旨标识(LOGO)投稿+投稿人姓名”字样,同时提交以下附件: 1.JPEG/JPG/PNG格式的主旨标识(LOGO)设计图片;
2.CDR/PS/AI格式的主旨标识(LOGO)设计源文件(色彩模式为CMYK,图片分辨率不低于500dpi);
3.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300字以内);
4.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二)投稿邮箱:pdscwzhbxx@163.com 联系人:范晓洁联系电话:0375-3782108
评选方式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方式。本次征集的主旨标识(LOGO)采取线下和线上共同评审最终确定的方式进行评选。
1.初评。由市创文办组织专家组对所有参加征集的作品进行初评,初评后入围的作品进行线上投票。
2.终评。初评后的作品将在线上进行公开投票评选。最后结合线上和线下投票结果,由市创文办进行最终评选确定。
3.公布。获奖作品将通过平顶山日报社、平顶山市广播电视台、平顶山文明网、文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外公布。
(二)奖项设置。入选作品1名,奖金10000元(税前);入围作品10名,各赠送价值3000元礼品一份。
注意事项
(一)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投稿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如出现抄袭、仿冒等,由作品作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参评资格。
(二)本次活动入围的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主旨标识(LOGO)一经采用,知识产权即归征集方所有,可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三)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若作品或其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四)投稿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五)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来稿恕不退还。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六)作品如有类同,以主办方收到的第一件投稿为有效投稿。
(七)如本次征集中无满意作品,最终采用作品可空缺奖项,由征集方聘请专业机构设计或再行征集。
(八)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https://mp.weixin.qq.com/s/HYYWVoaQs4Iwz8ItYCzC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