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我市正在整合平台资源,打造全市统一,集就业招聘、人事招考等服务内容为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泸州就业”,该平台将于今年7月20日前上线运行。为增强“泸州就业”平台影响力,更好地塑造公共就业服务社会形象,传递公共就业服务理念、文化精神,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泸州就业”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二、征集范围
本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泸州就业”标识(LOGO),任何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参与。
三、征集要求
(一)应征作品要弘扬时代精神,突显公共就业服务特点,能够彰显地方特色和人文精神,主旨鲜明、好创意独特、寓意深刻。
(二)应征作品主要采用文字和图形相结合方式,构图应简洁、明快、特点突出、辨识度高,具有独特的艺术好创意和视觉冲击力,适合长期在各类媒介应用和推广传播。
(三)应征作品须可用于各类展示展板、广告、书报画册、文创等的印刷和喷绘,适合媒体转载、传播的需求,在所有就业创业领域的延展应用。
(四)应征LOGO作品中应包含绘制形象、名字和设计说明,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创意方案(包括核心创意方案和扩展应用方案)应以A4幅面白底绘制,设计尺寸:120mm×120mm。作品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应征作品以JPG/JPEG、BMP、PNG格式的图片形式提交,精度统一为300dpi,同时需附上好创意文案说明,主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五)应征作品数量不限,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创意方案。提交的设计作品中,除标识中的中英文之外,作品画面不得出现作品名字、作者姓名、单位名字及设计说明等任何文字信息,以确保作品评审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否则该作品视为无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四、参与方式
(一)应征者须同时提交泸州就业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电子版及签字或盖章扫描件)、应征者的创意方案,共2份文件。文件缺少或不符合本规则,均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应征者务必在泸州就业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中注明作者姓名、证件号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如应征者来自著名设计团队(公司)或参与设计过国内其他著名形象标识,请对个人和集体事迹、代表作品作简要介绍。
(三)应征作品请添加在电子邮件附件中,邮件主旨请注明“泸州就业标识征集活动+投稿单位名字或投稿人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725974603@qq.com。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仅接受电子邮件提交作品方式,作者无需递交作品的打印稿及相应材料实物。
五、评审方式
1.本次征集活动为有偿征集,中选的作品作者将获得3000元奖金。
2.应征作品将由活动组织方组织开展评审,并确定中选作品。
六、特别声明
(一)知识产权。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自参与应征起,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征集活动组织方所有,征集活动组织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注册、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无须征得应征者同意。应征作品及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权利;应征作品如侵犯了他人权利由应征者负责,征集活动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给征集活动组织方造成损失,应征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密规定。无论应征者提交的作品是否最终获选,应征者应对因参与本次活动所提交的与所提交作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次征集工作及是否参加征集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征集活动组织方存在任何关联。
(三)其他说明
1.征集活动组织方拥有泸州就业标识的最终决定权。
2.征集活动组织方对本通知、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通知的全部内容。本规则未尽事宜,由征集活动组织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3.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所有应征作品方案不收费,不退稿,应征者请自留作品底稿。联系人:张灵灵,联系电话:0830—3190739 泸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2年7月12日
扫码下载:泸州就业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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