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 西邑乡乡镇魅力特色标语有奖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12 16:02:47编辑:admin阅读()
西邑乡乡镇魅力特色标语有奖征集公告
为更好的展示西邑乡魅力形象,进一步提升西邑乡知名度,现面向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广泛征集展示乡镇魅力的特色标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能展现西邑乡深厚的自然、历史、文化底蕴及独特魅力,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既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求。
(二)文字精炼简洁、独创且富有内涵,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注:请用一个词或一句话概括)。
(三)作品需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附创作说明。
二、评选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选作品统一由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评选结果将在公示栏张贴公布。
三、奖励办法
一经采用,供稿人将获得2000元作为稿酬奖励。
四、投稿方式和要求
(一)投稿方式采用实物稿件或电子稿件形式。邮件需注明主题: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特色标语作品。
1.实物稿件作品采用A4纸打印稿件,排版合理,字迹清楚。
2.电子稿件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
(二)投稿人需要提供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并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凭证(实物稿件作者把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同作品附在邮件中;电子稿件作者把个人有效证件扫描件或数码照片以附件的形式附在作品中,邮件大小控制在2M以内)。
(三)投稿截止日期:2016年9月20日。
(四)投稿地址:
1.实物稿件请投递至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人民政府(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永信街),邮政编码:678016,传真号:0875—2874019
2.电子稿件请发至电子邮箱:xy2874017@163.com
3.联系电话:0875—2874070,联系人:刘晓静
五、法律声明
(一)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一律不予以评选。
(二)作品如有相同者,采纳投稿日期在前者。入选作品如有抄袭他人作品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经查实,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递交人承担。
(三)作品一经入围,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使用方式。
(四)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西邑乡人民政府所有。
西邑乡人民政府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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