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 弥渡对外宣传标语有奖征集启事
发布时间:2016-09-28 15:40:24编辑:admin阅读()
弥渡对外宣传标语有奖征集启事
花灯之乡
为进一步展示弥渡形象风采,传递弥渡发展理念,提升弥渡知名度和美誉度,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弥渡对外宣传标语,一经入选,必有稿酬为谢。
一、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欢迎各届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二、征集时间
2016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必须原创,主题彰显弥渡县历史文化底蕴(白子国故都、彩云南现的地方、小河淌水的故乡、花灯之乡、民歌之乡)、高原特色农业(滇西蔬菜王国、玫瑰花、中药材)、民俗文化(密祉元宵灯会、千年铁柱踏歌会)等有鲜明特点,突出弥渡县地域和民俗特征,展现新时代弥渡人的精神风貌,同时又能反映未来发展方向。
(二)宣传语要求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生动活泼,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能受到大众的普遍认同,易于传播。
(三)作品要求简洁凝练,字数以16字以内为宜。每位参选者报送作品数量不得超过3件。
(四)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
四、征集办法
在此帖后面回复作品内容即可(因评论入选只有50条位置,小伙伴们的作品如没有在评论上显示,请不必担心,因为每一条作品我们在后台都可收到)。
五、评选方法
作品征集结束后,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统一评审,由评审组选出30条宣传语入围决赛,并在微弥渡进行公开投票,届时再由专家根据宣传标语内容和所得票数统一决定获奖名次。
六、奖励办法
奖励设一等奖1名2000元、二等奖2名各1000元、三等奖3名各500元,优秀奖10名各200元。
七、有关说明
(一)应征作品一律不退稿,不另付稿酬。
(二)应征作品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的,由作者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与征集单位无关。入围作品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均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三)本次活动由县委外宣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亮花
联系电话:0872-8168329
邮箱:123412083@qq.com
中共弥渡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75048462&ver=1&signature=qOZlgZixiUKbS9eESxDzgtYb817hHd9OioRAm7IzgGEal9Q81I-vZ1wzG0NR19ai1mFeWbgvNth-LxqF-svM2P*5R1zWtzw3I2w*YPCXgNs1H2TXuZqObSCE9zb3hylsfVvszq*vldfsVIyB2fMzNDZ5FiFtQDdxe8gn9bdpg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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