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元 “书香天府 全民阅读”Logo征集活动
发布时间:2016-05-24 10:14:35编辑:admin阅读()
“书香天府 全民阅读”Logo征集活动
“书香天府·全民阅读”暨泸州市全民阅读活动启动仪式
为进一步扩大“书香天府·全民阅读”品牌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全民阅读活动广泛开展,我办决定开展“书香天府·全民阅读”Logo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紧扣“书香天府·全民阅读”主题定位,突出巴蜀文明、四川阅读历史的文化内涵和特点,寓意深刻。
(二)主题鲜明、创意新颖、构思巧妙、简约大方,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适合在多种载体上使用。
(三)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征集作品须保留设计原图 (如AI、CDR、PSD等),以便作品入围后提交。
(四)作品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并附必要的设计说明,其内容旨在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五)征集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得抄袭,应明显区别其他同类标识,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政治反动、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三、征集时间
2016年5月 25日至2016年6月25 日(以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四、评审与采用
(一)征集的形象标识(LO-GO)作品,由征集方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选,评选出入围作品和采用作品。
(二)入围作品给予5000元设计费和版权购买费,采用作品给予10000元设计费和版权购买费,此外不再支付创作者任何费用。入围作品和采用作品的作者均将获得荣誉证书。未采用作品不支付任何费用。
五、作品投寄
(一)应征作品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稿件,并附创意构思的文字说明。纸质版稿件应为A4规格(要求打印彩色稿)5份,主体标志设计应大于 100mm×100mm,免装裱,电子版稿件应为PSD或高精度JPG格式文件。
(二)来稿请写明作者真实姓名(或者设计单位名称)、工作单位、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E-mail。
(三)纸质版稿件请用EMS寄至:四川省全民阅读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成都市红星路2段119号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出版管理处,邮 编:610017),联系人:魏歆淳、文湘,联系电话:028-86697017、86696905。电子版稿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sichuantsc@@sina.com。信封和邮件主题需注明“‘书香天府·全民阅读’Logo应征”字样。
六、特别声明
(一)来稿作品必须是本人(单位)独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侵权,一切法律后果由作者本人(单位)承担。
(二)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四川省全民阅读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所有,四川省全民阅读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作品有修改的权利。
四川省全民阅读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
http://epaper.scdaily.cn/shtml/scrb/20160524/1322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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