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 抚顺市“神州北湖”形象标识(logo)设计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27 09:10:08编辑:阅读()
抚顺市“神州北湖”形象标识(logo)设计征集公告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要求,抚顺市为深入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内涵,做强做大抚顺旅游品牌,助推城市转型,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大伙房水库冠名“神州北湖”,并建设“神州北湖”生态文化旅游区。为此,抚顺市旅游委将根据“神州北湖”的特色和优势,努力形成抚顺旅游的新形象、新名片、新品牌,提升“神州北湖”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神州北湖”形象标识(logo)。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作品的要求和标准:
1、反映“神州北湖”的形象特色和深刻内涵,体现神州北湖鲜明特点和个性。
2、设计主题突出,创意新颖独特,构图简洁明快,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易于识别和记忆,达到“见标识即知神州北湖”的效果。
3、应征稿件须分别附彩色或黑白图样,统一为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附详细文字说明,对标志和图案及文字符号做出解释,同时提供可在电脑上阅读的电子文件,并附作者原创申明文件一份并签名。
二、投稿截止日期: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10日止。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由抚顺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对征集到的“神州北湖”形象标识进行认真筛选和论证,并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定,终评结果通过媒体对外公布,并对作者给予奖励。
奖项设置:
入选奖1名:奖励现金3000元
提名奖3名:奖励现金1000元
入围奖5名:奖励现金500元
(如获奖作品有多名原创作者,奖金由作者均分;以上所有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2、评选结果将于2016年11月20日公布。
四、参与方式:
参选作品可通过信件邮寄至:辽宁省抚顺市政府大楼330室抚顺市旅游委宣传推广处。
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神州北湖标识征集”字样(邮编:11300)。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nfs2005@sina.com。
投稿人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五、特别声明:
1、征集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抚顺市人民政府对获奖作品有使用权,根据需要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无论采用与否,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抚顺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所有;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联系人:辽宁省抚顺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宣传推广处: 张国舟 姜 琳 解冬妮
电话:024-57500529
抚顺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http://gov.fstour.gov.cn/news/html/?16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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