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万元 山南市公开开展“藏源山南”旅游宣传歌曲创作大赛
发布时间:2016-09-17 08:39:03编辑:admin阅读()
为扩大“藏源山南”在藏族音乐的影响力,为山南旅游文化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和活力,山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发起“藏源山南”旅游宣传歌曲创作大赛活动,面向全国征集饱含山南元素的原创歌曲。
一、征集内容及对象
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以山南旅游目的地、山南旅游资源或在山南旅游的人、事、物、感悟等饱含山南元素为题材的原创歌曲;个人和企业均可报名参加。
二、奖励办法
从合格的参赛作品中评选出30首入围作品,再从中评选出:
特等奖:1首(含词曲),奖金8万元;
一等奖:2首,每首(含词曲)奖金6万元;
二等奖:3首,每首(含词曲)奖金4万元;
三等奖:4首,每首(含词曲)奖金2万元;
优秀奖:8首,每首(含词曲)奖金5000元。
12首入围作品作者将获得价值1000元的山南旅游赠品;获奖作品的奖金为税前金额,奖金由曲词作者的约定自行分配。
三、赛程安排
1、采风创作时间:2016年8月23日—2017年3月8日。
2、报名投稿时间:2017年3月9日—5月8日。
3、初评时间:2017年5月9日—5月28日提名60首合格作品参与初评;5月29日—6月8日,选出30强。
4、网络投票:2017年6月9日9:00—6月18日9:00。根据专家评定和网络投票结果选出18强参加决赛(网络得票数前5名直接进入18强)。
5、决赛终评:2017年6月19日—6月28日。邀请藏、鄂、湘、皖等地专业音乐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在“西藏山南旅游”微信、山南旅游政务网上公示获奖结果。
四、参赛规则
1、参赛歌曲不限风格、体裁和唱法,内容要求积极健康,与山南旅游宣传歌曲主题相符合,旋律优美、易于传唱;每首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具有藏民族特色的可适当加分。
2、参赛歌曲须是为本次活动创作,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如出现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作品提交人负责。
3、主办方对获奖作品具有使用、修改、复制、传播、分发等权利,不再向原作者支付稿酬,原作者享有著作权、署名权;在未获得主办方允许的情况下,原作者在获奖后的三年内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授权使用该作品。
五、报名办法
1、在山南旅游政务网站下载填写《2017“藏源山南”旅游宣传歌曲创作大赛报名表》。
2、参赛作品必须制作成音频小样(DEMO),报送纯伴奏和演唱版各一份(MP3格式),并附歌词、曲谱(A4格式)1份,注明作品名称、参赛者姓名、联系电话等。
3、提交方式:将提交材料打包发送至xzsnlyj@163.com,邮件注明“藏源山南”旅游宣传歌曲创作大赛字样。
联系地址:西藏山南市泽当镇湖南路25号 山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联系人及电话:达确 0893—7833190。
“藏源山南”旅游宣传歌曲创作大赛组委会
2016年8月23日
http://www.chinatibetnews.com/lyrw/201608/t20160824_1400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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