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 中共岐山旅游形象主题宣传语公开征集活动
发布时间:2016-09-20 10:31:37编辑:admin阅读()
中共岐山旅游形象主题宣传语公开征集活动
岐山是炎帝生息、周室肇基之地,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旅游资源丰富,县境内有周公庙、诸葛亮庙、周原遗址、崛山森林公园、岐渭水利风景区、西岐民俗村等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民俗区,以“周文化寻根游”、“三国遗迹怀古游”、“民俗文化休闲游”、“自然风景观光游”为核心的四大旅游品牌日趋形成。近年来,岐山县先后荣获中国绿色名县、国家生态示范区、国家卫生县城、“中国最具魅力文化休闲旅游县”、中国礼仪文化之乡、千年古县、“2014最美中国目的地城市”和省级文明县城、省级园林县城等多项国家级名片和省级荣誉。为进一步提升岐山文化旅游竞争软实力,全面提高岐山对外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铸强做亮岐山旅游品牌形象,着力打造岐山旅游产业融合升级版。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岐山旅游形象主题宣传语。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岐山县委宣传部
岐山县周公庙风景名胜民俗区管委会
岐山县文物旅游局
协办单位:陕旅集团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蔡家坡城建集团公司
二、作品要求
1、旅游形象宣传语要求充分彰显岐山旅游的独特性、差异性,能够反映岐山旅游的内涵、优势品位和精髓,主题鲜明,内容精炼,简明易记,朗朗上口,具有较强的冲击力、感染力、亲和力和宣传推介效果。
2、中文,字数一般控制在l0个以内,不得超过16个字。
3、应征作品须格调健康向上,易于传播推广,并附尽可能详细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三、征集范围、时间
岐山旅游宣传主题语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征集时限为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24:00止。 (以邮件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二者同时有效为准)。
四、投稿方式
参赛者下载网络公告后附《征集表》,一律采用word文档形式填写,以“作者名+手机号”为文件名,参赛作品分别以电子文档邮件发送和打印文字稿邮递或传真同时投稿,二者缺一视为无效投稿。
1、信件邮寄:
地址:陕西省岐山县文化广电局旅游管理办公室收(岐山县城北环路)
邮编:722400
2、传真投稿:
传真号:0917-8212535
3、网络投稿:
邮箱地址 3419973652@qq.com
4、联系人:王鹏博 电话:0917—8212535
四、评选奖励
1、征集活动公告将在百度贴吧、天涯社区、文学爱好者群、陕西旅游网、宝鸡旅游微博、微信、岐山政务网、中华周文化网、岐山县文化广电局网、岐山电视台等相关媒体发布。
2、征集到的岐山旅游形象宣传语由主办方组织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定,最终确定结果及奖励等次。
3、本次活动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5000元+荣誉证书+岐山旅游套票1套(含周公庙、诸葛亮庙门票各一张);
二等奖2名:3000元+荣誉证书+岐山旅游套票1套(含周公庙、诸葛亮庙门票各一张);
三等奖3名:1000元+荣誉证书+岐山旅游套票1套(含周公庙、诸葛亮庙门票各一张);
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赠送价值超过100元的岐山旅游套票1套(含周公庙、诸葛亮庙门票各一张)。
4、最终评选结果将于2017年4月底在“岐山政务网”等相关媒体上公示公布。
五、其他说明: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围、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围、获奖作品进行修改,不再另付稿酬。
2、应征作品必须字迹清楚,便于识别。同时,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等信息,以单位团体名义参与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3、应征作品如有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
5、作品相关文字说明控制在200字以内。
六、特别提醒
1、只有通过下载各种网络媒体公告及后附《征集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发送后,您的作品才可生效,否则不计入投稿范畴
2、作品必须为原创,如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由作者承担法律责任被选定的广告语作品,其著作权、知识产权全部归组委会所有。
3、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以任何形式使用获奖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作者不得再向其他任何地方提供和使用该作品。
4、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稿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5、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热忱期盼和欢迎海内外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附件:1、岐山旅游宣传主题语征集表
2、岐山县文化旅游简介(周公故里 凤鸣岐山)
岐山县旅游主题宣传语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6年8月24日
http://www.qishan.gov.cn/services_viewss.aspx?id=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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