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 “全国风电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传口号及品牌建设理念征集
发布时间:2016-06-07 15:22:22编辑:admin阅读()
“全国风电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传口号及品牌建设理念征集
为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经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推进龙头企业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协调小组决 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国风电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传口号及品牌建设理念作品,通过口号征集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才的智慧资源,以响亮的宣 传口号和立意深远品牌建设理念来彰显风电产业示范区的特色及优势,引导示范区企业树立“提质量、创品牌”的竞争意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征集活动由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推进龙头企业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办,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协办。
二、征集内容和要求
(一)内容:
“全国风电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传口号”及“品牌建设理念”。
(二)要求:
1.“宣传口号”作品应充分体现我区风电产业特色,着眼全球风电产业发展趋势潮流,立意高远,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品牌建设理念”作品应充分阐明“全国风电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核心理念,突出理念创意,充分展现风电产业示范区内涵、特色。
2.释义明晰:简明准确,词表干炼,寓意清晰;
3.简洁明快:琅琅上口、高度凝练、概括的一句短语,要有号召性、醒目,便于对外宣传(不超过20个字)。
三、征集时间
自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27日,投稿截止时间6月27日24时。
四、参与对象
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
五、投稿要求
(一)所有作品可个人报送或集体统一报送,作品数量不限。
(二)投稿作品原则上需填写《“全国风电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传口号及品牌建设理念征集登记表》,表格下载地址:
1.开发区(头屯河区)门户网站:
http://www.uetd.gov.cn/
2.开发区中小企业公共网络服务平台:
http://www.uetdsme.com/uetd/notice/2016-05-31/1695.html
六、投稿方式
(一)方式一:稿件邮寄或者直接交付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二层质量技术监督局
邮政编码:830026
联系人:陈乐
电话:0991—3713485 15276576902
(二)方式二:电子稿件
投稿作品电子文档发送到电子邮箱3454191141@qq.com并注明“全国风电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口号及品牌建设理念征集,文件名注明“作者姓名+宣传口号
(三)递交时限
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主办方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主办方签收时间为准;以电子邮件发送的,以邮件中标明的时间为准。
七、评审方式
(一)社会征集结束后,经开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协调小组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二)作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提交的作品不符合本次征集主题和要求;
2、逾期送达;
3、明显抄袭的作品;
4、不符合投稿要求、资料不齐的作品。
(三)如入选稿件出现雷同,以收到登记的第一份作品次序为准。
(四)所有提交的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奉还,请自留底稿。
八、奖励办法及公布方式
(一)征集活动截止后,组织相关专家评选出4个宣传口号和4条品牌建设理念作为入围作品,并在入围作品中评选出1个口号作为“全国风电产业 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最终宣传口号,1条品牌建设理念为“全国风电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最终品牌建设理念,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最佳宣传口号和 品牌建设理念、获奖者各奖2000元现金,其他入围者奖励500元。
(二)获奖名单将在开发区(头屯河区)门户网站主站(http://www.uetd.gov.cn/)、开发区中小企业公共网络服务平台 (http://www.uetdsme.com/)公布,获奖者将由经开区推进龙头企业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协调小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领 奖。
(三)经采用的宣传口号和品牌建设理念将由主办方统一安排用于风电品牌示范区宣传。
九、其它要求
(一)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未侵犯他人著作权,不得抄袭、沿用、仿冒国内外相关作品且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知识产权由投稿者承担法律责任;
(二)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使用;
(三)作品获奖并接受奖励后,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所有,投稿人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否则构成侵权,主办方保留依法追究投稿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征集及评选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五)投稿人参加本次活动,视为同意以上声明;
(六)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推进龙头企业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所有。
附件:
“全国风电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宣传口号及品牌建设理念征集登记表
http://www.uetd.gov.cn/html/XJ/ZWGG23173/2016-06-03/Detail_7255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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