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元 第二届“相聚天水”合唱艺术节征集宣传画
发布时间:2011-03-19 00:00:00编辑: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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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相聚天水”合唱艺术节徽标、会歌、宣传画征集公告
2010年10月,我市成功举办了“相聚天水”合唱艺术节,标志着我省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品牌初步形成,展现出甘肃合唱艺术蓬勃发展的美好前景,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推动我市文化艺术的繁荣,今年8月上旬将由中国合唱协会与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等单位共同主办第二届“相聚天水”合唱艺术节。经组委会批准,现面向全社会征集第二届“相聚天水”合唱艺术节徽标、会歌、宣传画。
一、应征作品总体要求
应征作品要充分体现“相聚天水”合唱艺术节的主旨,充分体现天水市浓厚的文化底蕴和悠久的历史人文精神,两者有机融合、寓意其中。
二、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1、徽标
徽标的图案设计要体现合唱艺术的特点,富有创意、富有激情,图形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可包含“‘相聚天水’合唱艺术节”、“2011.8”、“甘肃天水”等要素。
2、会歌
会歌要求歌词优美、健康、活泼、向上,充分体现我省合唱艺术蓬勃发展的美好前景和“人一我十,人十我百”的甘肃精神,旋律激昂、动听、催人奋进、易于传唱。时间长度在4分钟以内。
3、宣传画
宣传画(组)的设计要充分体现合唱艺术的魅力和团结、奋进、向上的特点,热烈、鲜明、美观、大方,能展现天水历史文化名城的美好形象。
三、应征作品提交要求
1、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如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自负。
2、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提交,作品采取A4纸张(音乐作品以磁带、DVD等形式),全色版本,并请将作品装裱在黑色纸板上。同时,设计者应提供设计创意说明、标准设计图稿和电子文稿。
3、所有来稿需提供作者资料一份,具体包括:作者的姓名(单位、团体名字)、个人(单位、团体)简介、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四、应征作品评审办法
应征作品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由公证机关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整个评审过程客观、公正。
五、应征作品奖励
1、徽标设入围奖3名,奖金800元;从入围奖中确定1名入选作品,奖金1500元。
2、会歌设入围奖3名,奖金800元。从入围奖中确定1名入选作品,奖金2000元。
3、宣传画(组)设入围奖3名,奖金各500元。从入围奖中确定1名入选作品,奖金1000元。
4、入围作品和最终确定的作品将颁发证书,不重复奖励。
5、请获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六、应征作品权属
1、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概不退还。
2、应征者提交的作品,视为接受“相聚天水”合唱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的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归“相聚天水”合唱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独家所有。
七、征集时间、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征集时间从2011年4月1日起至2011年6月10日止(以邮戳为准)。
收件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环城中路6号天水市文明办收,信封上请注明“‘相聚天水’合唱艺术节设计作品征集”字样。
邮编:741000 联系电话:0938-8296709
联系人:胡五洲 电子邮箱:gstswmb2008@163.com
使用;作者享有署名权
http://www.tianshui.com.cn/news/tianshui/20110319102728520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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