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音湖北,遇见无处不在”诗歌作品征集
发布时间:2024-02-20 11:57:51编辑: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湖北文旅形象对外宣传,提升湖北文旅宣传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决定面向全球公开征集“知音湖北,遇见无处不在”诗歌作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征集内容
诗歌作品(古体诗、现代诗均可)
三、征集范围
在全球范围内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参与。
四、
征集时间
投稿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6月30日截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五、
征集要求
(一)紧扣
“知音湖北,遇见无处不在”主题,反映与湖北有关的人、事、物,
创意独特、寓意深刻,
充分彰显湖北独特的自然禀赋和人文品格。
(二)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三)古体诗、现代诗均可,每人可投
1-2首。现代诗参赛作品单首诗歌不超过40行、组诗限150行内。
(四)便于后
期进行成果转化,适合情景诵读等场景需求。
(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一旦上传视为授权主办方对该作品享有结集、出版、音像、点评、书写、碑刻等权利,主办方有权直接或委托合作方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形式进行传播。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办方将聘请国内外知名权威专家和海内外当代杰出汉语诗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作品进行评选。
(一)
设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人民币。
(二)
设二等奖3名,奖金各5万元人民币。
(三)
设三等奖6名,奖金各2万元人民币。
七、投稿方式
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在湖北省文旅厅官网、“湖北文旅”微信公众号投稿入口参与投稿。
征集入口:https://wlt.hubei.gov.cn/fzlm/zyhb/index.shtml
八、特别说明
(一)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且首发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平台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商品化。作品内容的原创性、合法性等由作者本人负完全责任。必须实名参赛,如有套作或抄袭、个人资料伪造、或同一人用不同姓名多次投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经查实,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
所有获奖作品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主办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三)
主办单位拥有决定获奖作品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的权利,获奖作品如用于后续使用,
作者需根据主办方要求配合完成作品修改完善。
(四)
大赛组委会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凡应征者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
关键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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