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质安(科)函〔2025〕28号 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优质化工作机构,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单位),各部级质检机构,各农产品质量安全营养健康优质化业务技术依托单位及相关业务技术单位: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辟谣公益宣传,促进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以下简称“部农安中心”)以“科学应对谣言守护舌尖安全”为主题,组织开展首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辟谣优秀作品有奖征集活动。现诚邀贵单位推荐农产品质量安全辟谣优秀作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矩形1拷贝2.png 一、征集范围 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谣言、错误信息以及易产生误读误解的社会关注热点问题进行科学解读,运用专业解读、实验验证、图解释义等方式,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生产管理、品质鉴别、质量控制等知识阐释,以及舆情热点解读和谣言辨识方法介绍等。 已推荐参加首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大赛的作品和往年已推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健康优秀科普作品不纳入此次范围。 矩形1拷贝2.png 二、作品形式 (一)文字类:谣言应对标准问答、新媒体推文模板等科普文章(建议配图)。 (二)图片类:信息长图(宽度建议900px)、漫画等。 (三)视频类:短视频(建议60秒内)、科普动画(建议3分钟内)。 (四)互动类:H5小游戏、微信答题小程序脚本等。 矩形1拷贝2.png 三、作品要求 (一)思想性: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正向引导作用,有利于引导公众科学辨识谣言。 (二)科学性:作品内容科学准确、来源规范、表述严谨,无科学性错误。 (三)通俗性:文字表述通俗易懂,图片或视频制作清晰流畅。 (四)原创性:报送表格标注的作者对作品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涉及版权问题。同意并授权部农安中心对辟谣作品内容和形式无偿进行摘要、汇编、出版、发行及宣传。 矩形1拷贝2.png 四、工作安排 (一)作品征集:公开征集辟谣作品。请各单位广泛动员,组织梳理已有研究成果和辟谣知识资源,积极推荐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辟谣优秀作品,报送作品需同时提交《农产品质量安全辟谣作品推荐信息表》(见附件)。 (二)作品评价:部农安中心组织专家对辟谣作品进行综合评价,形成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名单。部农安中心对一、二、三等奖作品作者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000元奖励(当作品为多个作者完成时,奖励资金仅发给第一作者,请作者准确填写联系方式)。 (三)宣传推广:部农安中心将选择优秀辟谣作品在“农安科普”公众号、“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抖音号等平台上进行宣展推广,并纳入相关科普读物编辑出版。 矩形1拷贝2.png 五、推荐方式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3月2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辟谣作品电子版(word版)报送至部农安中心科普宣传处,其中,视频类作品请同时提供word版文字材料。联系人:赵帅琪(010-59198553),电子邮箱:caqskpc@163.com,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3号,邮编:100020。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25年2月14日 来源:农安科普 https://mp.weixin.qq.com/s/4RIImD1591NYnUa6291xX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