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校庆
1925—2025
征集内容
(一)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校100周年主题词
(二)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校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LOGO)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
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关心支持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征集要求
(一)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校100周年主题词
1.主题鲜明、立意高远、简洁明快、易于传播,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
2.并请提交主题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500字以内)。
(二)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校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LOGO)
1.构思精巧、创意新颖、特色鲜明、内涵丰富、寓意深刻;
2.突出学校的办学特色,体现学校的历史传统、文化内涵和所取得的重要成就;
3.构图要求简洁、大方,含义明确,色彩明快,具有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与传播,易于做标志延展。
4.标识设计应包括LOGO图案和设计理念(500字以内)。
征集方式
(一)提交方式
1.应征者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投稿数量不限,以PDF格式提交。
2.校内应征人员需填写《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百年校庆主题词、标识征集报名表》(见附件1),各系部统一收集,于4月20日前将设计作品电子版、《报名表》电子版汇总提交至党政办公室(党政办指定人员收集)
3.校外应征人员需填写《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百年校庆主题词、标识征集报名表》(见附件1),于4月20日前将设计作品电子版、《报名表》电子版汇总提交至征集邮箱。(附邮箱)
(二)评选及奖励办法
1.征集活动结束后,学校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评出奖项若干,并颁发奖励。
2.所有应征作品将获赠感谢信和百年校庆纪念品一份。
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在征集过程中不得自行或授权他人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和开发;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宣传和转让其应征作品或宣传其应征行为。作品本身存在权利瑕疵或存在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作者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由此给学校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学校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将已发奖励、感谢信、纪念品等收回、要求应征者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二)应征作品如被学校录用,其除署名权外的其他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学校可根据需要用于校庆活动及学校形象的宣传展示,以及在校庆纪念品和印刷品上标记和使用等。作品的作者有义务根据征集单位意见酌情对作品进行修改直至最终推广使用。
(三)来稿作品不予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四)本次征集活动由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梁老师王老师
办公电话:8026106
征集邮箱:czyzxsgzb@163.com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解放东路155号
邮编:061000
查看原文请复制:https://dangzhengban.czptc.edu.cn/html/tongzhigonggao/483.html
https://mp.weixin.qq.com/s/QlT771ySy-oaXZtk09Sy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