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挖掘成县文旅资源,持续展现成县山水风光、历史人文、乡村风貌与城市新貌,以光影为媒搭建文旅宣传桥梁,提升成县县域文旅知名度与影响力,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特举办“同宸文旅杯”成县旅游摄影大赛。 一、活动总则 (一)活动主题 光影定格成县美,文旅共绘山水情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共成县委宣传部、成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成县融媒体中心 承办单位:成县同宸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成县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对象 社会广大摄影爱好者、专业摄影师、文旅爱好者、在校学生、成县本地居民及游客,均可参与(涵盖所有参赛群体,包括高校摄影社团、艺术院校学生等)。 (四)活动周期 征稿阶段: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 评选阶段: 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31日 公示与展览阶段: 2026年11月10日-2026年11月30日 二、征稿内容与要求 (一)拍摄范围 所有作品必须拍摄于成县境内,围绕以下四大维度创作: 自然生态之美:鸡峰山云海、各景区、青泥河风光、森林植被、田园花海等成县境内所有自然景观; 历史人文之韵:西狭颂摩崖石刻、杜公祠古建筑、古村落、非遗文化、民俗活动、历史遗迹等成县境内所有人文场景; 乡村振兴之景:美丽乡村建设、特色民宿、田园采摘、乡村文旅、农家生活、产业发展等成县乡村风貌; 城市发展之新:成县城市风貌、地标建筑、文旅街区、节庆活动、文旅配套、市民幸福生活等城市新貌。 (二)作品规范 1.原创要求:所有作品须为原创实拍,严禁抄袭、拷贝、盗用他人作品,违者取消参赛资格(作品若涉及侵权,额外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后期要求:作品仅可做裁剪、对比度、亮度等基础调整,不得进行AI创作、合成、添加、大幅度修改等违背原貌的后期处理,需保留原始拍摄信息;对创作地点存疑的作品,作者有义务进行现场确认; 3.格式要求: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低于5MB,分辨率不低于3000像素(或300dpi),确保画面清晰。 4.投稿规范: ·摄影作品文件名需注明:作品类型+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 ·每幅(组)摄影作品需附100字以内创作说明,阐述作品拍摄理念、场景内涵及创作思路; ·单幅、组照(每组4-8张)不限,每位参赛者投稿作品数量不做限制,鼓励近两年来新拍摄的作品均可参与评选; ·不按要求投稿者,一律视为无效作品,不予纳入评选范围。 三、参赛方式 所有参赛作品统一打包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同宸文旅投稿邮箱)gscxtcwl 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同宸文旅杯摄影大赛+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四、评审规则 (一)评审原则 本次大赛由承办方联合支持单位,组织专业摄影人士、文旅领域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匿名评选,评选结果将在“陇南成县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评审流程 初审:由大赛组委会工作人员筛选符合要求的作品,剔除无效、侵权作品; 复审:评审委员会对初审合格作品,围绕评审标准打分,确定入围及获奖作品; (三)评审标准 作品评审标准(四项合计100分): 主题契合度(30分):紧扣大赛主主题,精准展现成县文旅特色,内容积极向上; 艺术表现力(30分):构图精巧、光影优美、色彩和谐,具备较高摄影艺术水准; 内容创新性(20分):视角独特、画面新颖,能挖掘成县小众美景与人文亮点; 情感感染力(20分):作品富有故事性,能传递成县山水之美、人文之暖,引发情感共鸣。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价值2000元奖品+荣誉证书+成县三大景区年卡1张(限本人使用); 二等奖:2名,价值1500元奖品+荣誉证书+成县三大景区年卡1张(限本人使用); 三等奖:3名,价值1000元奖品+荣誉证书+成县三大景区年卡1张(限本人使用); 优秀奖:10名,价值200元奖品+荣誉证书+成县三大景区年卡1张(限本人使用); 入围奖:20名,荣誉证书+成县三大景区年卡1张(限本人使用); (备注:三大景区指成县西狭颂景区、成县杜公祠旅游景区、成县鸡峰山国家森林公园。) 颁奖安排 预计2026年12月中旬举行颁奖仪式,同步启动获奖作品线上线下联合展览。 六、版权说明与注意事项 (一)版权说明 1.参赛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大赛组委会(主办、承办单位)拥有作品的非商业性使用权,可用于成县文旅宣传、展览、出版、媒体报道等,无需另行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2.参赛者需保证作品原创性,若涉及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纠纷,一切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 3.凡投稿参赛,即视为同意本方案所有规定,组委会拥有活动最终解释权。 (二)注意事项 1.参赛者需自行承担拍摄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尤其在各景区拍摄时,需遵守景区安全管理规定,避免进入危险区域; 2.拍摄过程中需尊重当地民俗风情、文物保护规定,不得损坏景区设施、文物古迹,违者取消参赛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3.公示期间,若对获奖作品有异议,可向大赛组委会提交书面异议及相关证明材料,组委会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回复; 4.获奖作品作者需在获奖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与组委会联系,确认领奖事宜,逾期未联系视为自动放弃奖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9-5959111 电子邮箱:gscxtcwl@163.com办公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城关镇陇南中路金和集团办公楼一楼https://mp.weixin.qq.com/s/gPpN08bWcrr0WJjpfmKK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