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元 “新歌唱尉犁”系列原创歌曲征集活动倒计时
发布时间:2016-08-17 17:11:50编辑:admin阅读()
“新歌唱尉犁”系列原创歌曲征集活动倒计时
为深入挖掘和展示尉犁文化内涵, 打造尉犁城市形象音乐名片,进一步提升县域知名度和美誉度,结合尉犁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有关内容,决定面向全疆开展“新歌唱尉犁” 系列歌曲(和谐尉犁、幸福达西、美丽的罗布人村寨三个主题)征集评选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主旨
通过“新歌唱尉犁”系列歌曲征集 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和打造一批能够凸显尉犁自热生态之美、人文历史之美及和谐之美的音乐作品;其次,通过征集活动集中展示幸福达西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并通过征集活动广泛宣传和推介罗布人村寨的美食、美景及人文故事,使尉犁、达西、罗布人村寨的美好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对外激发各族群众对尉犁的神往,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对内激发全县人民的自豪感、归属感和创业热情,不断推动尉犁又好又快发展。
二、征集对象
(一)全疆范围内从事音乐歌曲创作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本方案参加征集活动。
(二)凡应征作品的创作者,需填写并签署《尉犁县原创歌曲创作征集活动报名表》、《尉犁县原创歌曲创作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
三、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2016年6月1日开始,2016年8月31日截止。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以收到邮件邮戳或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四、应征作品要求
(一)应征歌曲要求弘扬主旋律,歌唱祖国,热爱家乡,充分展现尉犁、达西精神和罗布人村寨独特魅力。
(二)体现“西域太阳城 尉犁罗布人”这一定位,准确反映尉犁厚重而独特的文化底蕴、经济社会发展与主流人文精神。
(三)作品要求题材广泛,内容丰富,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具有生动的地域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
(四)作品形式、体裁、风格不限,独唱、重唱、合唱等均可。
(五)旋律优美、清新流畅,简洁明快,朗朗上口,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便于群众传唱。
(六)同一作者提交的作品不得超过三首。
(七)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并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应征作品不得抄袭,因抄袭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自负。
(八)应征作品不得有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五、作品提交
(一)投稿方式采取直接送达、邮寄、电子邮件三种方式进行投稿应征。
(二)歌曲作品投稿采取词曲并投的形式,曲谱(简谱、线谱均可)电子版或纸质版5份,也可同时提交作品录音小样CD、Wav或mp3音频格式均可(其中mp3应为44khz/160kbps或以上),每首作品长度为3至5分钟。
(三)应征者应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作者简历1份,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创意说明(500字左右,简述作品构思及意义),《报名表》、《承诺书》各5份。
(四)应征作品一经送达“新歌唱尉犁”系列歌曲征集组委会,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了本征集方案的所有要求。应征资料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至时间之前补正,过期不候。
(五)应征作品可以书面报送,也可发送电子邮件,但必须注明词曲作者的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来稿一律不予退发,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来搞地址:尉犁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联系人:周伟伟 电 话:13999623993
邮 箱:1224454082@qq.com 邮 编:841500
六、评选方式
(一)2016年9月15日,承办人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评委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出30件入围作品。
(二)2016年9月16日至9月30日,由评委组对入围作品进行终评,评选出最终获奖歌曲。
七、奖项及相关费用
(一)奖项设置
将歌唱和谐尉犁、幸福达西、美丽的罗布人村寨三个不同主题内容的歌曲共设置:一等奖三名,二等奖三名 ,三等奖三名,优秀奖六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凡获奖的应征者每人均可获得5张罗布人村寨的免费门票。以上奖项没有达标作品,可空缺。获奖作品将在媒体上公示。
(二)奖金设置
一等奖奖金8000元/名,共3名,合计24000元
二等奖奖金4000元/名,共3名,合计12000元
三等奖奖金2000元/名,共3名,合计6000元
优秀奖奖金500元/名,共6名,合计3000元
八、版权声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参赛者”或“作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一)原创声明
征集作品是参赛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该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的作品,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
参赛者保证征集作品终身不以同一作品形式参加其他的比赛或转让给他方。否则,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及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征集作品知识产权归属
所有获奖作品除作者署名权以外的 全部著作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即“新歌唱尉犁”系列歌曲征集组委会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享有对所属大赛作品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 售、展示、出版和宣传等权利。大赛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拥有展示和宣传等权利。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作者本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转让、复 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
(三)参赛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本次“新歌唱尉犁”系列歌曲征集组委会拥有对所有获奖作品的最终裁定权。
附件:“新歌唱尉犁”系列歌曲征集报名表
“新歌唱尉犁”系列歌曲征集应征作品承诺书
“新歌唱尉犁”系列歌曲征集组委会
2016年6月1日
http://www.yuli.gov.cn/Item/7666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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