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元 淮阳县县歌公开征集启事
发布时间:2016-05-26 14:07:54编辑:admin阅读()
淮阳县县歌公开征集启事
为进一步加强淮阳精神文明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凸显淮阳精神风貌,传承淮阳人文精神,不断提升淮阳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淮阳县县歌。
一、征集内容
1、歌词要求
(1)紧扣主题,贴近县情,反映淮阳的历史文化,宣传淮阳的人文特色,表现淮阳的发展成就,展示淮阳人民的精神面貌;
(2)立意深刻,词句生动优美,短小精悍,深入浅出,合辙押韵,易懂易记,雅俗共赏,易于谱曲;
(3)作品自行命题,副标题为“淮阳县县歌”。内容要求积极向上,抒发热爱淮阳的情怀,展示美丽淮阳的魅力,凝聚建设淮阳的力量。
2、作曲要求
(1)主题突出,旋律流畅、优美动听,特色浓郁,风格鲜明,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富有时代气息;
(2)简约大气、朗朗上口,易于传唱、易于普及。歌曲时间长度一般不超过4分钟;
(3)作曲形式不限,独唱、重唱、齐唱、合唱均可。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1、评选
(1)评出5首入围歌词,并以适当的形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然后评选出1首入选歌词。
(2)针对选用的歌词征集曲谱。将入选歌词在县《龙湖报》、县电视台、中国淮阳网及省内外音乐媒体上公布,征求曲谱。然后评出3首入围歌曲。入围歌曲通过县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等形式播放。根据征求意见和传唱反响,最后按有关程序报批审定,确定1首为淮阳县县歌。
2、奖励
入选词作奖1名,奖金20000元。入围词作奖4名,奖金各3000元。
入选曲作奖1名,奖金50000元。入围曲作奖2名,奖金各10000元。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2016年5月1日-15日)。通过媒体、网络发布征集方案,广泛宣传。
(二)征集阶段(2016年5月16日-9月30日)。向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征集活动。
(三)评审阶段
1、初评阶段(2016年10月1日-31日)。由县歌征集小组组织初评,并向征集委员会办公室呈报评选结果。
2、复评阶段(2016年11月1日-30日)。评审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评审。
3、终审阶段(2016年12月1日-31日)。在媒体公布复评结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吸收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复评结果进行终审,并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
四、征集须知
1、所有应征作品应按《淮阳县征集县歌应征作品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认真、如实填写,作品介绍表述要完整、准确。《应征作品信息表》请到中国.淮阳网(/thread-10319-1.html)下载。
2、县歌的每位作者限投歌词3首。谱曲的作者须交词谱并提供音乐小样,作为《信息表》的附件一起投寄。
3、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犯,由作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作者对应征作品拥有著作权,淮阳县对应征作品拥有无偿使用权。应征者自行负担与本次应征相关的费用等。
5、来稿(含录音制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6、奖金均为税前款,税金由获奖者自行缴付。获奖者均获得由淮阳县委、县政府颁发的获奖证书。
7、征集时间截止于2016年9月30日。
五、投寄方式
所有应征作品可按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投寄,投寄地点如下:
邮寄地址:河南省淮阳县文广新局文化馆
邮编:466700
电子信箱:hnshyxwhg@126.com
联系人:雷泉君
电话:18639469566
上报县歌信息请下载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县歌信息表.doc]
淮阳县县歌征集组
2016年5月1日
http://www.huaiyang.gov.cn/thread-103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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