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元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区歌公开征集
发布时间:2016-05-26 14:11:19编辑:admin阅读()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区歌公开征集
为加强经区整体形象宣传,用文艺精品来凝聚人心、激励斗志,扩大知名度和美誉度,经区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区歌。作品征集截止到2016年10月30日,征集结束后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50000元;入围奖4名,奖金10000元。
活动组织方要求,应征作品不仅要体现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唱响中国梦,还要紧扣歌颂经区这一主题,融合经区特有的地域文化特色和全区人民奋发开拓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性、创造性。征集作品应为完整词曲作品,音乐风格不限,体裁以独唱、大合唱、齐唱等形式均可。最好能够以小见大,构思新颖,语言规范,词曲优美,艺术形象生动,感染力强,易唱好记。
为鼓励市民大众积极投报优秀作品,组织方设置了优厚的奖励措施,征集结束后,组织方将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50000元;入围奖4名,奖金各10000元(奖金均含税,需自行缴纳所得税)。
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投稿人可将自己的作品以简谱的形式,A4纸打印一式5份,注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歌曲创作时间和联系电话,邮寄或Email报送至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宣传部,邮寄需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经区区歌征集”字样。每人限报作品1首。
邮寄地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中路108-2 经区市民文化中心
Email地址: jqwhg2013@126.com。
联系人:张振伟 王子龙
联系电话:0631—5910019/0631—5910018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区歌征集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组织方拥有入围及获奖作品的复制权和使用权。即有权对全部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在电视媒体、网络平台的播放和展播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作者因参赛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需自理。作品不退还。
4、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5、活动组织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http://weihai.dzwww.com/shxw/201605/t20160510_14264874.htm
关键字词: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